公告日期:2023-02-21
1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 2023〕 0033 号关于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当事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A 股证券代码: 603606;乐君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经查明, 2022 年 2 月 16 日,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中标海上风电海缆总包项目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中标“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220kV、 35kV 海缆采购及敷设工程”,预计中标金额 138,994.4585 万元。 2022 年 12 月 22日,公司股价跌停,有市场传闻称公司前期中标合同发生调整。经监管督促,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鉴于项目建设不及预期,公司与开发商协商对原中标项目做出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签订的合同金额为 46,496.915544 万元,并延期至 2023 年交付,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签订相关合同。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对前期披露的中标项目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属于应当披露的进展信息,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2影响,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以明确市场预期。但公司未在 2022 年 12月 6 日签订合同时及时披露,直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价明显波动、市场出现相关传闻后,经监管督促才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综上,公司未及时披露中标项目金额重大调整等重要进展情况,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7 条、第 2.2.6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乐君杰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乐君杰予以监管警示。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3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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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603606股吧 http://603606.h0.cn公司名称:东方电缆
股票代码:sh603606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电气设备
所属地区:浙江
公司全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Orient Wires & Cables Co.,Ltd.
公司简介:东方电缆公司致力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的光、电、复合缆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和技术支持。公司拥有500kV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320kV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
注册资本:6.9亿
法人代表:夏崇耀
总 经 理:夏峰
董 秘:江雪微
公司网址:www.orientcable.com